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二届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结果的通知
冀教就业函〔2016〕1号
各普通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冀政办发〔2015〕31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更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河北省教育厅组织开展了第二届河北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经过公平、公开、公正、客观的评审,最终评选出在校生“创业之星”和毕业生“创业之星”各10名,优秀组织奖10个,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本次评选以创新成就梦想,创业开辟未来为主题,以引导大学生转变创新创业观念,强化创新创业意识为宗旨,活动开展以来,各高校积极宣传、认真组织和筹备,各项工作有条不紊,进展顺利。全省共有54所院校参与评选,推荐139名选手进入省赛评审,涵盖理、工、农、医等各类在校生及毕业生。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是服务大学生创新创业行动的重要举措,对培养大学创新创业意识,转变创新创业观念,推动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次评选活动,涌现出一批自强不息、坚韧不拔、勇于创新、励志奋进,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优秀学子创业者,为高校实施创新创业教育提供了生动案例和宝贵的经验。本次评选活动很好地普及和传播了创业理念和创业知识,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和舆论环境,有利于引导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创业观和成才观。希望各高校大力宣传、推介创业之星的典型事迹,进一步丰富创业教育工作的内涵,不断创新工作形式和工作举措,关心、支持和帮扶更多的大学生成功创业,积极探索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努力开创我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新局面。
河北省教育厅
2016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