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务处职能
1. 在校长和主管教学校长的领导下,认真履行教务处的行政职能,具体负责全校的教学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法规;
2. 牵头拟订本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为教学校长当好参谋;
3. 拟订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
4. 按照国家教育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原则要求,落实培养目标,负责专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制订专业教学计划、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大纲并组织实施。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要对教学计划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编制学年、学期教学进程计划,编制校历,编排课程表,下达教学任务,负责调课。
6. 组织全校的教学改革及教学研究工作;组织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和优秀教学成果奖的评奖及申报工作;负责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的建设和申报工作;
7. 抓好教学基本建设,做好学校教学的日常运行管理和监控考评,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和监督,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做好教学信息数据的采集和管理工作,组织教师教学质量评估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8. 组织开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评价、师德教风建设、教材建设。
9. 加强实践教学,探索学校办学及发展新模式。
10.提出教学人员调整计划,配合做好调入师资的考核;协助人事处做好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做好教师的业务考核、培养、进修计划等工作。
11.负责全校教师业务档案的规范管理和指导检查工作,组织完成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12.负责考试的组织管理、学生专业考试及全校学生专业成绩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及时完成上级各项统计报表和资料的上报及有关文件材料的收集、保管、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学例会的组织工作。
14.负责教学督导工作,对全校教学和教学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评价和指导。
15.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教务处人员分工及职能
教务处应注重发挥现代教育思想、教育观念的先导作用。树立为教育服务、为教师服务、为学生服务的服务意识和科学、严谨、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教务处的工作人员具体的岗位职责及工作分工如下:
(一)教务处副处长职责
1. 协助校长分管常规教学业务活动的运行调节,负责教务处常务工作和教学资源的协调;
2. 负责学校考试工作的计划筹备、组织运行和临时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3. 主管教学及考务活动的常规管理文件、条例法规的制订、执行以及解释工作;
4. 负责教师工作量的统计及教师业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第一手材料;
5. 负责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及主管部门的联络沟通、请示汇报与接待工作;
6. 负责教务系统的文书档案管理工作,包括上级、教务处所有文件、档案、资料的分类归档、登记处理、信息提供等;
7. 负责学校重点专业和精品课程建设;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及实施;负责学校教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
8. 负责教材的征订与管理工作,负责文印室的协调及管理工作。
9. 参与学校教学改革的研究及实施,科研项目的申报、立项、实施工作;
10.负责教师队伍考核及教材建设的具体实施,教学科研、学术讲座等活动的筹备;
11.负责教学管理中各类会议纪要、简报的初稿编写;
12.完成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籍管理科科长职责
1. 负责学籍管理科的全面工作,履行工作职责。
2. 认真执行《学籍管理规定》,做好学籍管理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上报工作。
3. 负责制定学籍管理办公室工作计划,并抓好计划的实施,做好学期、学年工作总结。
4. 负责毕业生资格审查,及时办理、颁发毕业证书。
5. 负责学生注册工作。
6. 负责新生花名册的编印和班级编制工作。并将有关资料及时发给相关部门和任课老师。
7. 按时完成中专学籍注册工作,做到数据准确,操作规范。
8. 负责学生的转学、休学、退学、复学及上报备案工作。
9. 负责学生档案管理及毕业生档案留存保管、转发工作。
10.每学期开学初,通报本学期各年级各班的学生情况(全校学生总数、各班人数、男女生、少数民族生等)。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学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 在处长领导下,负责教学常规管理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管理制度。
2. 督促检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和教师教案编写情况。
3. 负责课程表的制作,并及时发至有关班级和任课老师。
4. 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规范教学行为,落实考核制度。
5. 做好各班级教材发放登统工作。
6. 负责有关教学统计资料的发放、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做到基础资料健全规范,保存完好。
7. 在处长领导下,组织好期中教学检查和期中、期末考务工作。
8. 负责做好教务行政工作,安排好因公、因病、因事教师的代课、调课问题,统计教师出勤情况。
9. 按照分工做好教学常规的管理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教学管理工作。